码字是件很伟大的事情,拿起笔或者敲起键盘的那一瞬,就浑然忘我,只有文字和想象,那种乐趣对于作者而言不亚于其他人打游戏搓麻将和女朋友聊天,而其他人只在意写作能不能创造利益、值不值得,却不知道有时候作者追求的根本不是这些,他们只是在享受这个过程。
喜欢写作的人要么一部分在生活上孤寂,要么一部分喜欢YY一些事情,总体来说,也算是不善于交际的人的另一种潇洒过法,虽然寂寞,至少在自己的世界是自由的。
真的,创作的大前提是满足作者自己的想象,其次才是照顾读者的感受,如果只是为了赚钱而刻意取悦读者的话,我无话可说,但在抛弃了自我只留下套路的同时,万一也讨好不到读者,那就真的两亏了。
写什么,主要看自己脑子里有什么,就算没什么也可以随便写写画画,万一就忽然来灵感了,不过我一向懒惰,通常是等灵感来找我,所以创作速度特别慢,主要原因是我现在脑子里真的没什么好玩的内容,似乎还不如童年幻想力强大。
可能这些年是接触的东西太多,内心有所顾虑吧?总之终究不能随着性子乱写,更不能随随便便弃书,而我以前在本子上写作的时候,脑子里是一个接近完整的故事(放到现在看其实很残缺),但通常写着写着没激情了,故事就永远停格在了那里,再写就是另一个故事,然后如此循环。
当然,就算脑子里的东西特别多,写的时候也不可能全搬进去,终究有所取舍,而且写的越多,才会发现自己越匮乏,因为到了一定量,就会发现自己已经无法创新了,不自觉的就会沿用以前的词汇和套路。
所以那种动辄几百万字的作者写的书看上去从头至尾都是一个套路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书的内容多到这种程度,不重复是很难的。
探索接触网文前我也有很多想法和激情,但付诸现实后发现自己其实很空,能写出来的内容也是,但我并不失望,毕竟自己从来不是天才,只是相较于身边人来说会一点写作而已,对自己而言这条路需要不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