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第一处遗迹-《剑啸九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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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四章 九转乾坤锁
“我不觉得跟他们一起会相处的很愉快。”刘启天耷拉着脸,看着托勒斯。“其实他只派马赛就可以了。至少我们没有了嘲笑的对象,神界会很好受。” 紫勋摇摇头,“不是你想的那样,虽然托勒斯讨厌了一点,但对神王的忠心却是毋庸置疑的,马赛相对而言,自己的意志占了主导,偶尔会对神王的命令不屑一顾,托勒斯是来监督的。”紫勋简短地说道。神王虽然对马赛比较客气,其实心还是偏向托勒斯的。
“神王一定很累。”刘启天说道,开始打包了。他原来的空间戒指被毁,也没有顾得上让托尔金重新做一个。星魂兴致勃勃,在挥舞着魔杖,好像一个小孩子得到了一件梦寐以求的玩具,几次差点将魔杖捅到别人身上。别人将眼睛瞪过来的时候,星魂便兴奋地跟人说他如何如何与这魔杖契合,两人简直是天造地设。
“这孩子,心理承受能力太弱了,想当初我得到浑天的时候也没有那么激动。”刘启天不屑道。轩魄呵呵一笑,道:“是啊,只不过流了哈喇子而已。” 刘启天脸微红,催促别人快点。 鉴于这次是长期旅行,而且到达横断山脉之后就要徒步旅行了,所以带了很多备用的东西,众人一致认为,女性睡在山石上是很不雅观的,所以额外带了几顶帐篷。当然云骆和星魂还带了那本厚厚的书,神王和魔王对这本书一直很觊觎,幸好众人没有将艾利的功法告诉他们。
一切就绪,众人在弑天全体成员的瞩目下出了,没有直接到达那里,路上正好研究一下托尔金根据三张地图重新绘制的一张众人可以轻易看懂的地图,上面标注了很多东西,不单单是他们的目的地,还有那张“立体”地图上面提到的其他一些比较小的遗迹。即便在飞行之中,云骆和星魂也没有忘记对书的研究,托勒斯一直想往两人跟前凑,想要看到点什么。马赛一言不,反之魔界的另一个魔尊:轩零,由于轩魄对这些人类的热情感染了他,倒也跟众人有说有笑的。轩零还带了一个跟班,一个娇媚的魔族小姑娘,比紫更小。
刘启天问起轩魄为什么没有跟班。轩魄似笑非笑地问阿夜将他的徒儿怎么样了。阿夜立即赞不绝口,说熏夜十分有天赋,然后又叹口气说轩魄把他搞成一个怪物了。 轩魄似乎也有些黯然道:“这倒不是我的原因——不主要是,在环境的影响下,小昊和小尘也会成为那种样子。” 刘启天一哆嗦。想起自己第一次看到熏夜那双眼睛的时候,那里面对所有人的不信任和愤怒以及恨意。
“看魔王倒是不觉得魔界有什么可怕的。”剑小天淡淡道,魔王更像是妩媚那种不知天高地厚的人。 轩魄叹口气,“其实魔王年纪也不大,不过得到了上任魔王的传承,魔界恐怕少有人能打得过她……是传统的力量,而不是各任魔王的意志将魔界变成这个样子的。魔界过去是无主的,那时候,比现在更加恶劣。”
星魂没好气道:“想要锻炼纳迦那个小子,最好就把他扔到魔界那种地方去。”刘启天笑道:“谁让你自己揽下来的?不过你最好别有这种想法,那样容易造成他的人格扭曲。”
说话间,众人脚下的景物飞快闪过。众人飞的极高,下面的人看上去只是几个小黑点而已,多半会以为是飞鸟。云骆看了一下地图,喊道:“我们下去吧!第一个地方就在这里。” 飞过的几个人又迅的飞了回来。 马赛说了他的第一句话,“看上去下面是个城市。” 云骆道:“没错,这是托尔金唯一一个猜的比较准确的地点,在城市附近——至少我们不用住帐篷了。”
众人为了不太显眼降落的时候,刘启天窃笑着对身边的几个人说道:“云骆前辈八成以为我们都要住在帐篷里的。”
众人在城市旁边的一块无人的空地上降落了。正好降落在城市的东门,上面写着“洛神城” ,云骆兴奋道:“看来有点靠谱了,这座城市多半是上古时期流传下来的。” 这座城市除了门楼看上去比较像古董以外,城里完全是现代的建筑风格,看来只遗留下来一座城楼。从地图上看,这座城市是位于几座大中城市的中心,因此人比较多,很热闹。他们一行十几人进入其中仿佛几滴水融入了大海,除了个别气质比较特殊的让人注视几眼之外,其他人完全没有引起别人的注目。
“小天,你和启天去找落脚的地方,我和星魂去酒馆,那里人多口杂,说不定能打听到一些东西,其他人……”云骆看了看一帮人,不觉有些头痛,马赛又道:“我们也到处走走打听一下吧,一般像这种城市都会有一个或者几个人对城市的情况特别了解的。” 洛轩奇道:“马赛大人,你对人间界好像十分了解嘛!”马赛不自然地笑笑。 云骆道:“好的,就听马赛所说,其他人到处走走吧——傍晚时分,星魂你射记号,我们集合。”
说完,众人散开了,阿夜跟在剑小天和刘启天身后。
“你这样跟着,没人会认为我们是正常人。”刘启天皱眉对阴沉着脸的阿夜说道。 阿夜的一袭黑衣,阴沉的表情很是吸引人。“你没欠人钱,别人也不欠你钱,你就不能微笑着?”刘启天做出一个很好的样板,一个笑容绽放在他英俊的脸上。阿夜露出一个难看的微笑。刘启天满意道:“还行,进步了,虽然很难看。”
很久很久以前……大概 有一百年了,刘启天还是个小少爷的时候,住店从来都不用这么精挑细选的,直接找最贵的就行了。现在紫勋当家,这种情况就要改变了。刘启天在听到几家大的旅店报出的价格之后,皱眉不语。 这座城市独具特色的,大概就是它的旅店数目了,完全不亚于一个大城市,是最达的产业。刘启天摸着口袋里的一百多枚金币,绝望道:“一百枚金币想找到一个容纳十几个人住的旅店,我认为这是不可能的。”
剑小天耸耸肩,“据我所知,一百枚金币可以让普通家庭过三年而有余——我们这样。”剑小天带着两人穿过拥挤的人群,找到了一户人家,这户人家的门大开着,从里面的布局来看,不太像是有钱人。 剑小天走到他们家里,看到了一个正在缝补的妇女。剑小天示意刘启天将钱取出来。
“大姐。”剑小天喊道。身为武者,他们几乎已经形成了习惯,脚步尽量放轻,这妇女竟然没有感觉到他们进来。 那妇女抬起头,看到是三个年轻人,道:“你们……有什么事情?”剑小天微笑道:“是这样,我们第一次来这里,想要找一个住宿的地方,但是那些地方的收费……”剑小天露出颇为为难的样子。妇女恍然大悟,道:“你们是想找一个既便宜,又好的地方吧?” 剑小天露出欣喜状,点点头,将一百枚金币给了那名妇女,道:“要够十六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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