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碧血丹心(10)-《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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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这么倒霉,被这个打完被那个打?”

    盛宇驰愣住了。

    他浑身泛起一层又一层疼痛,大脑却还全力保持着清醒。

    在月光下,粉头发的女孩看不清面目,却站在他身前,以保护的姿势。

    一个月前,她……还和这些人一样。

    “哟,哪来的小丫头片子,活得不耐烦啦?”

    “我说,你这个表子养的,还交了这么漂亮的小女朋友呢?”

    “哈哈哈哈,表子养的自然也找小表子,这才叫般配!”

    盛宇驰的眼中泛起红色。

    耻辱和愤怒烧灼着他的大脑,在自己的死敌面前被另一群死敌霸凌和羞辱,让只有十五岁的男主终于无法保持冷静。

    他发出一声嘶哑而凄厉的吼叫,不知哪来的力气,猛然间挣开两三人的压制,朝着那个正在哈哈大笑的小流氓一头撞了过去!

    对方也没防备他竟然还有反抗之力,被盛宇驰这瞬间爆发出的全身力气撞得倒退出好几米,一屁股坐倒在地。

    盛宇驰急促地喘息着,胸腔像一只破旧的风箱,仍在奋力为他的燃烧输送着最后的能量。

    他转了个方向,又要朝另外一人冲过去。

    一只手从后面拉住了盛宇驰的衣领。

    “属牛的?”女孩的声音中甚至带了两三分笑意。

    下一刻,盛宇驰发现自己竟然停留在了原地,动弹不得。

    气冲上头,他几乎在一瞬间停止了思考,胸腔内的心脏剧烈地搏动着,仿佛要在这短短的几秒之内,将这些年积攒的,肮脏的怨毒和愤恨全都喷吐出来。

    这种恨如同滔天巨浪般将盛宇驰吞噬。

    就像三年前,他放学回家的那个黄昏。

    他牙关紧咬,在自己的口腔中尝到了血腥的味道。

    “放开我!”

    盛宇驰“嘶嘶”地说,像一条吐出毒信的蛇。

    宁馥看着他这幅样子,唇角的一丝弧度慢慢收敛。

    原书中的男主就是这么一个偏激阴戾的性格,他是孤独的,被欺辱的,不会爱人、也不期待被爱的。

    按照原书中的描写,他有一个已经被染黑的灵魂。

    他睚眦必报,厌世,心机深沉。

    总之不是个好人。

    和他比起来,一直在霸凌他的炮灰女配宁馥都可以称得上是个莽莽撞撞的傻白甜了。

    她做大姐头,是因为叛逆,是因为青春的阵痛,是因为对父母关注的渴望和说不清道不明的暗恋。

    ——说得更直白点,就是闲的,矫情。

    她所经历的“痛苦”,和盛宇驰并不相同,也从不相通。

    所以即使是在故事的后半段,女配宁馥真正明白了自己的心意,重新开始认真地追求盛宇驰,她也永远不可能明白,盛宇驰为什么冷淡待她,为什么将她的真心……

    弃若敝履。

    盛宇驰是个私生子。

    他母亲带着他从另一个城市搬来榕城,开了一家小店卖米线,因为长得漂亮说话温柔,被一整条街的人叫做米线西施。盛宇驰稍显阴柔但精致得无可挑剔的脸,就是得自母亲的遗传。

    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长什么模样。

    小本生意,十分辛苦,但他妈妈还是拼尽全力送他去读了榕城一中。当时榕城一中在全市特招尖子生,需要通过学校的特招考试,再交一笔费用才能入读。

    择校的名额只有30个,从全市和县区来报名的就有近千人,多得是从小就念各种补习班的,特长突出的、成绩优异的、家里有财有势的。

    盛宇驰考了第三名。过五关斩六将,他最终被录取了。

    榕城一中的录取电话打到店里来,妈妈抱着他哭了好久,那天特地提前关了店,母子两个热腾腾地吃了一碗自家煮的米线,还奢侈地加了一个卤鸭腿。

    妈妈说,以后只要他能考前前三名,就给从店里拿鸭腿吃。

    那天盛宇驰很快乐。

    他决心好好学习,快点长大,好让妈妈不再那样辛苦。

    能读榕城一中,本该是他人生中第一个美好的转折。

    直到有个男人的老婆带着一群人冲进他家的米线店,飓风一样将店里能打砸的东西全都毁掉。

    那个疯女人一边指挥壮汉们扯烂墙上的招牌,踢翻盛汤的桶,一边在米线店的门前破口大骂。

    “勾引别家男人的烂货、贱人!”

    她声音尖细而高亢,看到瞧热闹的人越围越多,并不觉得羞耻害臊,反而更激发了表演的**,指着七零八落的米线店,“她为了给她的野种上学,不知道和多少个男的睡过了呀!”

    她男人自然也是其中之一。

    其实她男人只不过是个学校的临时校工,哪有什么让小孩跨区择校的权利?他连教务处和招生办的门朝哪边开都不知道!

    但他够奸猾,骗了个米线西施睡了几天,滋味美得很。

    这狗男人在家打牌时还和赌友炫耀,叫自己婆娘听了去,一发不可收拾。

    围观的人恍然大悟,全都议论起来。

    他们有些是路过,有些却是老街坊,也有米线店左邻右舍的商户,都认识盛宇驰的妈妈。

    他妈年纪轻轻一人带着个孩子,有人问就说是在老家生的,和丈夫离婚了。

    现在看来呀,这孩子真没准还不知道是哪个野男人的种呢!

    女人看围观者眉眼乱飞,不禁得意。

    ——敢勾引别家的男人,就要叫你名声臭到底!

    她又扭头跳着脚指着米线店里头大骂:“就你家那个小杂种也能念好学校,也是托了你千人骑万人睡的福吧!”

    那声音又尖又厉,好像一把钢刀,骤然刺进盛宇驰的大脑。

    他拨开围观的人群,冲进店里,抄起剁卤水的菜刀指着那女人。

    他当时十二岁,像一只受伤的疯狗。就算弱小得能被人一脚就踢死,也要拼了命从人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盛宇驰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算死,也要拉这群恶人一起陪葬!

    那女人被他不要命的疯劲吓住了,讪讪地又骂了几句“小兔崽子”,就带着人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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